据《江南时报》报导江苏省近日确认从2008年起,在太湖流域积极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用于试点工作,通过引进环境价格体系,创建排污权初始价格,逆以往使用权用于排污权为掏钱出售。在此基础上,减缓构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,把“闲置多少环境资源,就得缴纳多少成本”的环境价格理念落到实处。
266家污水处理企业试点江苏省这次试点方案确认,从2008年起,首先在太湖流域积极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用于试点。到2009年,再行在太湖流域主动前进氨氮、总磷排污权有偿用于试点,竣工太湖流域的市级水排污权交易市场。从2010年起,可行性构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。
试点范围为太湖流域内无锡市、常州市、苏州市以及镇江市的丹阳、句容和南京的高淳县等,试点对象自由选择重点监控的266家污水处理企业。试点实行步骤是,根据国家和江苏省“十一五”污染排放量和污水处理总量掌控拒绝,参与试点的各市和辖县(市、区),按照排放量计划,核定出有重点监控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配额和有偿获得的排污权。
污水处理企业以“掏钱出售”的方式获得废气指标。COD排污权初价确认江苏省已核定出有了污水处理企业出售COD排污权的初始价格为:化工企业每千克COD定价为10.5元,印染企业为5.2元,纺织企业为1.8元,酿造企业为2.3元,其他企业为4.5元。江苏省环保厅专门从事排污权有偿用于研究的负责人认为,江苏省核定出有太湖流域重点监控污水处理企业“掏钱出售”污水处理指标,其“价格”已比管理成本高达将近一倍。
譬如,一家化工企业一年要废气500吨的COD,就要拿著525万元出售核定排污量的污水处理许可证。江苏省之所以“高价”售出污水处理初始分配指标,就是要给企业带给约束力,促成企业爱护污水处理指标,把污水处理总量缩减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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